密度衡量給定體積的物質中的質量量或給定空間中的材料量。在給定溫度下,物質的密度是恒定的,因為增加樣品的質量將按比例增加體積。密度是通過將物質的質量除以體積(密度=質量/體積)來計算的。如果已知物質的密度,則確定樣品的質量將可以計算體積。
確定物質的密度。有許多參考資料可提供不同化合物的密度。常用參考文獻包括默克索引和CRC化學與物理手冊。
用天平確定物質的質量。可以使用三光束天平或電子天平。一種測量質量的方法是用天平上的樣品容器將天平置零。然后將樣品添加到容器中并測量容器和樣品的質量。可替代地,可以通過測量容器的質量然后測量具有物質的容器的質量來確定質量。從物質和容器的質量中減去容器的質量,即可計算出物質的質量(物質的質量=容器的質量和物質–容器的質量)。
用物質的質量除以密度(體積=質量/密度)來計算物質的體積。確保在計算過程中單位保持恒定。注意度量單位,以確保獲得適當的結果。例如,如果密度以千克/ L為單位給出,質量以g為單位進行測量,則將g轉換為kg以產生以L為單位的體積。